西藏昌都市地震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地震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昌都市地震局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地震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一)市地震局主要工作职能
(1)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
(3)负责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资源共享;
(4)负责全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
(7)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地震物资储备体系;
(8)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10)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工作;
(12)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13) 指导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14)承办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1.业务科
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灾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全市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全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定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2.监测科
负责全市地震监测体系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地震监测信息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交换和分析处理;负责全市及邻近地区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的监测分析及处理,组织震情、灾情速报以及震情会商;对破坏性地震提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负责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信息传输系统的建设、技术改造和维护管理以及有关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地震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地震科学新技术。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55.28万元,支出总计355.2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2.12万元,增长(下降)6.64%。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1名工作人员;二是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和正常晋升。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55.28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55.2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5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5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4万元,占93.1%;项目支出24.54万元,占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5.28万元,支出355.2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12万元,增长6.64%,支出增加22.12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1名工作人员;二是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和正常晋升。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12万元,增长6.64%,主要原因是一是新调入1名工作人员;二是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和正常晋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4.85万元,占80.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7万元,占8.8%;住房保障(类)支出22.95万元,占6.46%;卫生健康支出16.21万元,占4.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9.88万元,支出决算为35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2%。其中:
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年初预算为296.48万元,支出决算为28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着政府部门过紧日子思想,节约单位公用经费;二是工资福利支出结余退还给了财政部门。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33.81万元,支出决算为31.27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25.36万元,支出决算为22.95万元。
4. 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24.23万元,支出决算为16.2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6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0.0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09万元,减少1.12%。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73万元,占9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2.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和油料费。
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17万元,下降2.2%。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1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和区地震局工作组。
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51万元,下降68.9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2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地震救援装备购置、咨询评估经费、地震台站建设运行维护费、地震应急检查、指导、演练经费等1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地震局机关运行经费3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地震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拥有房屋面积8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